English

地图出版不容混乱

1998-08-0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陆彩荣 本报通讯员金立明 我有话说

地图错漏多,侵权盗版现象严重,超出版范围出版教学地图的苗头也开始出现,这是当前我国地图出版市场的新问题——

地图是人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我国的地图编制出版工作正在逐步得到完善、加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地图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利用地图这一直观而又易懂的载体进行宣传报道,已被图书、报刊、杂志、影视、广告等出版物和媒体所接受,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据国家测绘局权威人士介绍,目前地图出版中出现了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地图错漏较多,一些重大原则性问题时有发生。近几年来,一些公开出版的书报、杂志以及影视、橱窗展览和大量的商业广告上所绘制的中国地图,经常出现错绘国界线、行政区划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这些错误的发生对内对外都造成了不良影响。

——地图侵权盗版现象十分严重。最近,成都地图出版社向国家测绘局和有关部门反映,该社出版的《中国交通驾驶员实用地图册》在哈尔滨、长春、锦州、南京、天津等地的书店大量销售,经查均为盗版图。该盗版图错误百出,不仅该社经济受损,还引起消费者的不满。目前,该社正在调查此事。

中国地图出版社新出版的电子地图《中国地图集》,刚上市不久,就被人将封面改头换面,在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盗版。近年来,该出版社已有《最新实用中国地图册》、《中国交通图册》、《中国交通旅游图册》、《中国名胜图册》4种地图册被盗版。

——更为严重的是,超出版范围出版教学地图的苗头值得注意。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黄云康严肃地指出,教学地图的编制出版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和慎重的事情,它的内容表示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立场和观点。因此,我们国家历来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并有明确的分工。不论哪一级出版单位,只要不具备编制出版教学地图资格,都不能随便擅自编制出版教学地图。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在海外或国外的商业广告大量涌入国内时,国内的一些报刊杂志和部门没有按我国有关规定对商业广告涉及我国边界的地图送有关部门审查。

正确表示国界线直接关系到国家领土主权。地图出版需要全社会关注。国家测绘局负责同志表示,虽然近几年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对加强地图编制出版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还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更需要新闻媒体来协助支持,以促进地图管理更上一个新台阶,地图的内容表示更规范、更标准。

国家测绘局认为,在当前地图市场出现混乱的情况下,有必要重申编制出版中国地图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开出版的地图(包括书刊插图、电影电视用图以及展览用的各类示意图),国界线的画法必须按照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绘制。

——公开出版和展示的图书、报刊、影视、广告、标牌等出版物涉及我国国界线画法的内容以及外国出版的涉及中国国界线画法的地图,在国内出版、销售或展示前,必须严格履行送审程序,经国家测绘局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可出版、销售或展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